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日表示,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,对绿色公司债券、绿色产业项目做了说明,强调募集资金必须投向绿色产业项目,严禁套用乱用资金,鼓励证券公司、商业银行、保险公司等市场机构投资绿色债券,交易所要发布绿色公司债券指数,扩大绿色债券市场影响力,鼓励投资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,满足投资者需要。同时,对发行人应该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了规定。
上一篇:关于印发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综合信息平台 星空网页版-星空(中国)官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下一篇:财政部发文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